长治潞州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缴费时间为9月1日—12月25日,缴费完成的居民可享受次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注:

  1.参保居民年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降低50%。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转外地就医:参保居民统筹区外就医住院须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住院报销的支付比例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降低10%。

  3.意外伤害:参保居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时,报销比例在同级的基础上降低10%;年龄在15至59周岁的参保居民,支付限额最高2万元封顶。

  4.急诊:参保居民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急诊、抢救费用按50%支付,不设起付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潞州医保】可获取潞州区基本医保政策,了解居民/职工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