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问答

导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本人持相关类型提取材料原件、浦发银行或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窗口(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层)或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桃园分理处(桃园北路6-2)申请办理。

  2.业务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受理。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现场及时办结内部相关审批,资金实时划拨到账。

  职工购买商品房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之内);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若产权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职工购买太原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一年之内);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若买受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职工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一年之内);

  2.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房产核查结论(跨省通办或两地联办时适用);

  3.购房发票或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

  5.若买受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之内);

  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买卖合同》;

  3.契税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若产权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太原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缴存,补缴办事指南,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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