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参保居民如何办理转外就医?
导语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参保居民如何办理转外就医?
答: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的,可以转往统筹地区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就医,所转医院必须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备注:综合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转各种类型的疾病,专科医院只能转本医院所治疗的专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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