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接受产前筛查?

导语 产前筛查与诊断要充分尊重孕妇意愿,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尊重被检测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检测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什么要接受产前筛查?

  产前筛查是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筛查的疾病包括以下三种:

  为妊娠15-20+6周(孕中期)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这些疾病导致的出生缺陷会造成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为什么筛查后有的孕妇要接受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细胞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具体包括:

  (1)针对产前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科系统超声诊断。

  (2)针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羊膜腔穿刺术、胎儿细胞培养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非整倍体快速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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