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2021-2022采暖季供热费核减通知
导语 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如有不需供热的住户,必须在供热前做到有效关断(注:切断系统、封堵管头),并缴纳30%的基本热费。
2021-2022采暖季供热费核减通知
_____各热用户: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文件[2010]40号和[2012]1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有不需供热的住户,必须在供热前做到有效关断(注:切断系统、封堵管头),并缴纳30%的基本热费。根据以上规定已实行分户控制本年度不需供热的用户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到太古分公司办理停热核减手续。
办理时本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停热核减的用户请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上午9:00-11:00,下午 3:30-5:30)办理供热核减登记手续并缴纳2021-2022年度基本费(30%热费)。
若过时不报,我公司将视为正常供热全额收取采暖费。有欠费的用户需缴清欠费后方可办理新一年度的报停手续。已办理停热用户,要做好室内保温、防寒措施,因停热造成的室内各种设施冻坏等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供热期间我公司将对核减的住户不定时上门检查,如发现私自开门供热,将加倍罚款,视为偷热并严肃处理。
太古供热分公司地址:上庄街与上庄北路交叉口(社会福利院斜对面)导航:
太古供热分公司或太古中继能源站联系电话:0351-5683103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热】可获太原市供热缴费入口、供暖通知、收费标准及供热时间、投诉报修/报停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