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设立登记指南

导语 太原本地宝为您带来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设立登记指南信息,包括登记地点、登记时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窗口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设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

  一、登记事项:抵押权设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

  二、登记地点: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三、登记时限:7个工作日

  四、法律法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不动产收费暂行办法》

  五、申请条件: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

  六、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5、评估报告

  6、股东会章程、决议(需公证)

  7、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8、其他必要材料。(未更换不动产权证书的还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出具的《不动产权籍落宗确认书》)

  9、《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房产管理局抵押备案科出具)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11、预测绘报告

  12、在建工程的《权籍落宗确认单》

  13、资金监管协议

  七、需要现场踏勘

  八、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依据

  是,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九、办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办理窗口:C22-30号窗口

  窗口电话:2366141 236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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