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导语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时足额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太原工伤保险参保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太原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太原工伤保险参保在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决算表;

5.《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保流程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参保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共享数据,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的审核程序:

(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审核层级:二级审核

审核时限:即时办结

审核结果:数据录入信息系统、相关资料归档。

第十二条 单位参保登记事项主要包括:

(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登记机关、成立日期、特殊单位类型、所属行业、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地址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3层A区工伤保险业务大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参保登记、征缴及票据业务: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工伤保险办事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

登记窗口:2366996

征缴窗口:2366993,2366994

财务票据窗口:2366995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太原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29号)。

咨询服务电话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4222538、2020631

待遇支付受理窗口:2020781

鉴定结论领取:4030811

鉴定计划:4239882

待遇支付后台审核:4239131

基金财务管理:4239868

中心办公室:4222580,423919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太原工伤保险网上办理入口、了解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办理指南、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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