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19人

导语 太原科技大学根据工作需要,太原科技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19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6月。

  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太原科技大学是一所重型机械本科院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也是我国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6年)、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2016年)、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

  学校现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4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多人、教职员工2000余人,聚集了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和省一流专业32个,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科技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1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6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要求投递至此网站:(https://rszp.tyust.edu.cn/zp.html#/),应聘者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六个月内的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太原科技大学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太原科技大学负责,可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同行评价、职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太原科技大学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科技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351-6076319

  监督(举报)电话:699806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下载入口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科技大学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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