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国家对核能和核技术利用领域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职业资格制度。在上海,注册核安全工程师需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登记后方可执业。
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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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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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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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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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5年。 2、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4年。 3、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2年。 5、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 (二)截止2002年12月31日,在核安全相关岗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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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00 -10月2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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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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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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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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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南: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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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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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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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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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目前该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如下: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满分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核安全案例分析》: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