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招生入学政策最新(更新中)

导语 朔城区招生入学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入学登记。

  一、明确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相关证明,报区教育局备案。

  2.在市城区居住的学生。

  二、核定学校招生规模

  学校依据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区教育部门统筹设置学校轨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下达当年招生计划。

  三、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河流分布等因素,征求学校意见,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

四、制定招生办法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登记时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同时必须上传公办学校需家长提供的资料。预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该校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平台随机录取(双、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或单独摇号,但必须在入学预报名时提出申请), 一次性录满。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录取。

  2.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必须上传需家长提供的详实资料。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按照本方案中招生办法的第3条实行。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该校录取,统筹派位到相对较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剩余空缺学位按照本方案中招生办法的第4条递补。

  3.公办学校2024年平台录取服务区内预报名学生的先后顺序为:

  房户一致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指儿童少年的爷爷、 奶奶、外公、外婆)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相一致。

  (2)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自建房(含祖遗房, 有房屋宅基地审批手续、交款单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 “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自建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3)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小产权房(有购房 合同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 籍与片区内小产权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房户不一致

  (4)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市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片区内①《中华人 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

  (5)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不在市城区,其监护人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

  (6)当年建校时相关文件、协议、规定等有关的其它类别学生。

  (7)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并需提供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 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手续。

  以上7种情况依序号梯次录取,如录取到某序号时已超该校计划,则该序号预报名学生摇号录取,该序号摇号未摇中学生,连同与该序号后的预报名学生,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4.租房户。

  5.未预报名的适龄儿童,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加强政策宣传

  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区域内 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六、进行网上登记(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

  通过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名网址、报名办法、报名时间、报名须知及审批流程。从7月25日开始网上信息登记,学生或家长可以自行通过朔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栏目登录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登记。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在平台需家长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建房相关手续、小产权房相关手续;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并需提供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 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手续;

  ⑤“四老”房需提供能说明关系的历史户籍证明。

  ⑥其他情况说明:对有疑义的报名信息,学校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配合完成。

  七、平台录取

  学校对上传资料严格审核,确认后按程序录取。

  八、均衡编班

  教育局按先民办后公办的顺序现场公开对全区小学统一均衡编班。编班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 者、学校校长、班主任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九、发放通知书

  8月25日——8月30日各学校发放通知书。

  十、新生开学

  预计8月31日。

  十一、注册学籍

  9月2日——9月16日(预计)。按照《山西省中小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附件:

  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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