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精华中学2021年小升初报名指南

导语 临汾精华中学招生范围: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外,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户籍学生。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

  (二)初中一年级:具有本市户籍的2021级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前。

  招生范围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外,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户籍学生(具体招生范围参考招生公示)。

  招生工作流程

  (一)临汾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登录入口网址登陆

  http://www.lfywjy.com:8088/login

  市教育局网站入口: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摇号录取”。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由家长或学生通过报名平台如实填报各项信息进行报名。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无法录取,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学校志愿实行“一生一校”。家长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所报志愿可以登录系统进行三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最终报名志愿。请慎重选择学校,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三)超计划摇号录取。根据报名情况,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录取人数的学校进行100%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予以全部录取。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四)按时报到。根据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官方网站公示的录取名单,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入学通知书,由各民办学校发放。学生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9日8:00—8月11日18:00;

  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为 8月11日24:00—8月14日18:00。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最终摇号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错峰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小学一年级

  8月9日8:00—8月9日18:00,进行系统测试报名。正式报名开始后,测试数据不做删除,家长或学生参与系统测试报名时务必填写真实信息。

  8月9日24:00—8月11日18:00,为正式报名时间,家长和学生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在测试期间已经报名的学生可登陆复核信息。

  (二)初中一年级

  8月9日8:00—8月10日12:00,本市户籍外市学籍(即非临汾市小学毕业,但有临汾市户籍或居住证)2021级小学毕业生家长携带临汾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科局基教股登记信息。

  8月11日24:00—8月14日18:00,小升初家长和学生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

  (三)摇号及录取

  8月18日—8月2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工作,摇号结果当日公示。

  8月21日—8月22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摇号录取名单,通知摇号中签学生到校报到;各民办学校审核学生的户口薄(或居住证)、小学毕业证等原件资料办理入学手续;小一学生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核验不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

  8月23日—8月24日,各县(市、区)教科局对民办学校未中签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招生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规模轨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21年民办中小学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未在临汾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报名摇号由各地教科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录像。

  (二)严控规模轨制。各县(市、区)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规模招生,超班容量编班,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严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籍管理,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三)严查违规行为。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变相选拔生源等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教科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保障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口,招生政策(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指南,摇号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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