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小升初招生政策

导语 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

  古交市202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古交市202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招生纳入教科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招收我市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太原市要求,7月17日--21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二、工作体制

  2021年我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太原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古交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1.核定招生计划:通过对小学毕业生情况的摸底,结合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核定规模轨制及招生计划(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3)。

  2.调整学区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市初中学校布局实际,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各校学区范围见附件4、附件5),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3.控制班容量: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初中学校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任何学校超班容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入学流程

  (一)分配办法

  市教科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分别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三种分配方式:

  1.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德慧智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

  2.单校划片: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三小、汾西苑教学点、武家庄小学及各中心校(镇城底除外)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4。

  3.多校划片: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及镇城底中心校毕业生,按照附件4(古交市2021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及附件5(古交市2021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采取划片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安排。

  4.外返学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小学毕业、需返回我市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于7月25日前到教科局普及教育股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5.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就读于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我市就读初中,可享受和我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6.残疾学生入学: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分配到本校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7.回乡创业进的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立功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援鄂医护人员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教科局优先统筹安排。

  8.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教科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发放通知

  小升初分配花名发放后,各初中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23日;新生报到时间统一为8月26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

  (三)均衡编班

  2021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日。凡2轨以上学校均按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 闻 媒 体 记 者、家长代表、教科局包联领导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公布均衡编班结果,并报送普及教育股备案。在均衡编班结束后,各校结合实际开展好中小学衔接教育。

  (四)学籍管理

  初中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各校在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后,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各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市教科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招生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引导、注重风险评估、精心组织宣传;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为认真组织做好202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成立我市小升初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及教育股。

  各初中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普及教育股备案。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各环节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3.严格公示制度。市教科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耐心细致解读小升初工作方案、真正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4.加强控辍保学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校要完善小升初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守工作底线。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跨服务区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市教科局将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违规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做好疫情防控。各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办理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同时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两不误。

  7.畅通咨询渠道。各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使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招生政策。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市教科局也将在普及教育股设立接待室,咨询电话:0351--5214670。

  附件:

  1.古交市2021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古交市2021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

  3.古交市2021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

  4.古交市2021年小升初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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