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2021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语 阳曲2021年小升初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8:00--7月21日18:00,家长们可以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报名。

  为进一步规范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要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县城在建且未入住的住房不在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三中。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侯村、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学生、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参加分配的学生和因故需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的乡镇联校小学毕业生,请务必于8月3日至8月13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1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出县就读和不在对口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5、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2、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17 日 8:00--7 月 21 日 18:00。

  (2)报名办法:2021 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3、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捆绑摇号。8月7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超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4、民办初中学校须在8月8日-10日内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于8月11日--12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8月13日-15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给予公办学位,但学生不得择校。

  5、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3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1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阳曲县教育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8、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学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工作要求

  (一)公示公开

  2021年7月在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阳曲教育)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我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规模控制

  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初中一年级每班为50人,全县初中学校均按此规定执行。

  (三)规范民办招生

  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发生。

  (六)强化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我县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2021年阳曲县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阳曲县教育局2021年7月15日

  附件

  2021年阳曲县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15日前:出台《阳曲县2021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7月17日--8月15日:县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一)7月17日-21日:

  1、县教育局对县直公办初中新生入学资格和填报志愿进行复审,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志愿填报,不再重新报名。

  2、首邑学校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

  3、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二)8月3日-13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学生、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参加分配的学生和因故需在县城就读的乡镇小学毕业生,回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8月7日:县教育局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

  (四)8月8日--10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五)8月11日--12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六)8月13日--15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公办学校录取情况。

  三、8月19日:县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并进行学生交换。

  四、8月23日:全县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五、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六、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口,招生政策(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指南,摇号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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