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导语 运城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对象是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就近、免试入园的办法,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范围
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合格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心城区合格幼儿园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的名单为准,各县(市、区要在本县官网公布合格幼儿园名单。)
四、招生时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日至8月10日。未经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幼儿园根据实际制定本学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招生前一周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布招生信息。市教育局通过市教育局官网按东、西、南、北、中、安邑、姚孟等七个片区公布运城市中心城区具有招生资质的合格幼儿园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提前在本园醒目位置公布、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家长报名所提供的资料等详细内容。
(三)组织招生报名。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自定具体招生时段,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拟录取的儿童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完整公告: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