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限号最新通知(更新中)

导语 2023年11月24日7:00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00结束。潞城区限行区域: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我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城区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固废处置车、道路救援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4日7:00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00结束。

  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潞城限行】获取潞城区限行最新信息(包括限行时间/区域/限行规则/每日限行尾号/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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