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常态化核酸天数

导语 提醒:进入太原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9月29日起太原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

  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

  截至9月28日12:00,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国庆长假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加,加大了疫情跨地区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早发现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9月29日起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1周1次调整为3日1次。9月29-30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醒。10月1日起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一、请全市居民及其他在并人员积极配合,严格规范落实个人防护举措,室外活动保持2米间距,未履行相关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测温,扫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体温、健康码异常、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不得进入上述单位或场所。

  三、各县(市、区)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关停整改,造成疫情传播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欢迎人民群众对核酸采样不规范及重点场所等疫情防控四要素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51-5612320,监督举报邮箱tysysts@163.com。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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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2年第82号通告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规定:

  自9月5日起,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恢复为7日1检,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并人员应每7天自觉完成1次核酸采样检测。

  二、高、中、低风险地区返(抵)并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频次,对其他地区返(抵)并人员倡导其在抵并后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后续按照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测温,扫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体温、健康码异常、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不得进入上述单位或场所。

  四、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查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核酸】可获取太原核酸检测预约入口,查询结果入口、了解价格及机构地点、便民/常态化/单管点位、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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