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起晋城市调整部分重点区域管理措施

导语 2022年9月2日起晋城市调整核酸检测检测频次,由10天1次调整为3天1次;继续暂停大型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74号)

  自8月25日以来,我市已连续7天无社会面新增病例报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通过综合研判,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重点区域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日8时起,解除南村镇南景苑小区、南街办事处文景苑小区的静默管理措施,转为临时管控区域,时间暂定3天(9月2日8时—9月5日8时),实行“人不出区(村、小区),错峰取物”,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所有人员实行每天1检;解除泽州县犁川镇水城村、犁川镇杏树村,南村镇镇政府所在地的临时管控措施。主城区除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同步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从即日起,将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10天1次调整为3天1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类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全面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查“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和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拒诊。

  三、继续暂停大型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和游园、庙会、集市、民俗、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会议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对密闭型非生活必需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即日起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主管部门验收后逐步有序放开。

  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学时间。开学后要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

  六、各类诊所、药店对“一退两抗”药品实行实名销售登记。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控办。

  七、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八、对因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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