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办理

导语 对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测试正常的司乘人员,持《通行证》准予通行。

  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的通告

  为做好我县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办理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的企业(运输企业、货源企业、货主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1),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疫情医疗防控物资由卫健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鲜活农产品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由工信局负责、邮政快递物流由交通局负责等)。

  (二)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由需求企业携带《申请表》(附件1)向《通行证》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并附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③驾驶员及随行人员绿色健康码和无异常行程码(彩色复印件);④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⑤收货单位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三)经卫健、交警、交通联合审查合格后,发放《通行证》。

  二、办理地点

  地点:平遥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大厅(顺城路291号)。

  咨询电话:0354-5627908.

  时间:工作日时间正常办理,节假日期间上午办理。

  三、相关政策

  (一)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出省入省、出入省内有确诊病例的市,统一按此流程办理,原省外物资运输车辆承诺备案停止办理。

  (二)各卡口要实行分级分类交通管控措施,根据货运车辆、司机的实际行程实施通行管控,严禁简单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

  (三)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场所码正常、持有《通行证》、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保障顺畅通行。

  (四)对于通过查验行程码确认为来自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车辆以及穿行中高风险地区但未停留的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场所码正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五)对省外运输重点物资车辆实行点对点(规定线路和起讫点)运输管理,实行无接触(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本地人员接触,做好全程防护)运行,由货源企业或货物接收企业负责闭环管控。

  附件:1.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2.疫情防控承诺书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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