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用耗材价格大幅降价
导语 2022年5月9日起,山西省再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样本检测最高收费标准由每人次28元降为20元;多样本混合检测最高收费标准由每人次8元降为4元。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 〔2022〕2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机构: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价格
(一)公立医疗机构对国发明电〔2020〕14号规定的“愿检尽检”人员收取的新冠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人单检最高不超过20元/人次(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混合检测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
(二)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中规定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检测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检测项目总价格最高不超过10元/人次,具体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检测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允许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不限。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服务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和流程开展新冠病毒有关检测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检测时,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检测结果推送服务。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纯核酸检测)及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二)加强监督管理。公立医疗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和价格公示,杜绝串换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基金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三)实施价格动态调整。我省将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情况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耗材价格联动情况,动态调整新冠有关检测项目价格,持续减轻社会负担。
三、本通知自5月9日起执行。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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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相关检测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1〕51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现就调整我省新冠病毒核酸相关检测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对《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规定的“愿检尽检”人员可收取相关检测的医疗服务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检测试剂列为“除外内容”,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25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
三、各地医保部门、卫健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文自9月6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相关检测价格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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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核酸检测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用耗材价格大幅降价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医疗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病毒采样器提取试剂等医用耗材
集中谈判采购结果价格!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使用,降低相关检测耗材价格,太原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病毒采样器、核酸提取试剂等医用耗材集中谈判采购工作。
本次医用耗材集中谈判采购产品包括:一次性病毒采样管;鼻、咽拭子;样本释放剂;全自动核酸提取试剂。本次病毒采样器平均降幅达51%、最高降幅82%;样本释放剂平均降幅达26%、最高降幅35%;核酸提取试剂平均降幅达38%、最高降幅85%,(均与省内产品相比)达到了为各相关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节约检测耗材费用支出的目的,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山西省“北片”市域联盟(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南片”市域联盟(运城市、临汾市、晋城市、长治市)响应此次带量采购的“结果共享”跟进事宜。
在全省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病毒采样器、核酸提取试剂等医用耗材的数据统计和调查摸底工作中,太原市医保局对相关医用耗材的用量、价格区间、生产厂企业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召开工作座谈会、意见征求会,了解医疗机构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制定谈判规则时把保障临床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多企业、多品种中选,兼顾所有检测仪器、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使用特点,切实保障各核酸检测机构选择使用。通过公告、报名、报价、专家面对面集中谈判议价、公示等多个环节,确定了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病毒采样器、核酸提取试剂等医用耗材集中谈判采购项目的入围企业及有关产品的价格。其中,病毒采样器有45家入围企业,样本释放剂有9家入围生产企业,核酸提取试剂有23家中选生产企业。2021年1月1日起,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可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适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