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补贴如何申请(对象+条件)

导语 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

  申请对象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特别注意:

  1.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3.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只需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三类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到1年以上),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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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取太原人才补贴通过名单(季度发放)、网上申请入口、材料下载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人才卡、常见问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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