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导语 2022年6月27日起平陆城区对大型货车采取限行措施,时间为早6:00一晚22:00,限行车辆及区域详见正文。

  关于运城市平陆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文件要求,自12月20日21时至12月3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现将管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橙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和临时号牌)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1、3、5、7、9、单日通行;尾号2、4、6、8、0双日通行)。

  二、限行时间

  每日早7时至晚22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三、限行区域

  209国道(不含)以南、财贸路(包含)以西、沿黄公路(不含)以北、高速引线(不含)以东范围内。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特种勤务车、保险勘察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绿色牌照及尾号为英文字母X的小型汽车)。

  (四)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

  (五)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到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六)倡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工具绿色出行。

  五、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查处等方式,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

  特此通告

  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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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12月3日:平陆重污染单双号限行结束,恢复日常尾号限行!

  关于运城平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应对重污染天气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平陆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平陆县建成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时间为2020年 11月10日-2020年12月31日,每日早7时至晚22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209国道(不含)以南、财贸路(包含)以西、沿黄公路(不含)以北、高速引线(不含)以东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一)日常限行措施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和临时号牌)。

  尾号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号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号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号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号5和0,周五限制通行。

  (二)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和临时号牌)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1、3、5、7、9、单日通行;尾号2、4、6、8、0双日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特种勤务车、保险勘察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绿色牌照及尾号为英文字母X的小型汽车)。

  (四)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

  (五)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到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六)倡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工具绿色出行。五、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查处等方式,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获取太原限行最新信息(包括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规则/每日限行尾号/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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