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尾号限行通知

导语 忻州春节、元宵节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一般不针对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等。

  忻州忻府区、定襄、原平

  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

  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忻府区机动车限行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0年11月14日至16日,受局部地区降水影响,扩散条件较差,忻府区大气污染物累积效应明显,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20年11月14日0时至11月16日24时(72小时),忻府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城区内除大中型客车、出租车(新能源)、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清障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辆外,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现将有关限行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11月14日0时至11月16日24时(72小时)。

  二、限行区域:东至东外环〈不包括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括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三、限行措施:

  (一)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限行的车辆,由支队指挥中心进行非现场处罚(监控)录入,罚款100元,违法代码8012。

  (三)除民生保障车辆和保障城市重点工程的拉运渣土车辆(全密封运输)通行外,其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四)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五)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六)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在市区通行。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建成区道路行驶,过境重型柴油货运车辆绕行城市(县城)最外侧环线。

  (七)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八)各大队要切实加强城区外围管控力度,严禁运输煤焦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车、摩托车和有通行证的渣土车进入市区,在进入市区的各检查点摆放明显的提示标志,引导过境货运车辆避开主城区通行,对因未接到通告或不怕处罚违反单双号闯禁行的车辆进行拦截,并告知驾驶人员限行规定和公安交警部门正在抓拍处罚,劝其驶离禁行区域,对不听劝阻的可以采取现场处罚的方式:罚款200元、记3分进行处罚,处罚代码1344。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13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获取太原限行最新信息(包括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规则/每日限行尾号/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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