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最新通知
导语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对于已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在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这意味着对于存量公积金贷款,将从2025年1月1日贷款重定价日起享受新的“降息”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5月18日起新受理的贷款和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依据:https://zfgjj.changzhi.gov.cn/ggtz/202405/t20240517_2899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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