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不能去申请太原迎泽区公租房?

导语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享受过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解困性住房、安居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享受房改购房补贴的。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且与父母同住,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单独住父母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

  4.已获得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包括在过渡期尚未入住)的。

  5.获得拆迁货币补偿且至申请之日未满5年的。

  6.拥有私家轿车、经营性机动车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残疾人专用车、基本农用车、三轮汽车、国产摩托车除外)。

  》》》太原市迎泽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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