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犬只禁养名单

导语 根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禁养提示

禁养犬种数:34种

禁养区域: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34种烈性犬只和大型犬只(导盲犬、扶助犬除外)。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所提到重点管理区域指,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即太原六城区内都属于重点管理区域,清徐、阳曲、娄烦、古交四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属于重点管理区域,其他乡镇才属于一般管理区域。

处罚措施:违反《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罚款。违反《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有不符合行为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五十元罚款。

禁养名单

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所提到重点管理区域指,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即太原六城区内都属于重点管理区域,清徐、阳曲、娄烦、古交四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属于重点管理区域,其他乡镇才属于一般管理区域。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下列烈性犬只和大型犬只(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一)獒犬、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用犬;

(二)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等猎犬;

(三)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等梗犬;

(四)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等非运动犬;

(五)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等其他类别的犬;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饲养的其他犬只。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只的,应当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

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和大型犬只的具体目录由市公安机关、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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