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太原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导语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户口本、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暂住证和原户籍证明)、当地公安部门认定材料;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
(四)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五)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六)用工企业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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