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申报及复审相关规定
导语 进一步提高了省直参保职工门诊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针对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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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所需材料:
1.恶性肿瘤确诊病历;
2.病理报告(穿刺、术后病检、切检、活检);确因身体状况无法获得病理时,需提供影像学检查和相关血流学检查等资料。
结核病申请所需材料:
1.活动性结核:2年内住院病历,3月内影像学检查结果及痰或其他系统标本培养结果。
2.耐多药肺结核:2年内住院病历,3月内影像学检查结果及2年内结核菌素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测药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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