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参保居民转外就医后如何办理报销?

导语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参保居民转外就医后如何办理报销?

  答:异地就诊医院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住院结束后持报销资料到转出医院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资料包括:正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含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及耗材条形码、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肿瘤放疗患者需提供放疗计划书)、《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以上资料需加盖就诊医院章,患者本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太原医保网上办理入口、医保查询入口,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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