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区单双号限行通知(12月22日-31日)

导语 自12月27日0时起 ,解除12月22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届时,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恢复执行。

  关于解除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根据12月26日省、市两级最新会商研判结果,12月27日至12月31日,我市气象条件转好,污染物易于扩散。为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决定自12月27日0时起 ,解除12月22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届时,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恢复执行。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6日

  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经会商研判,12月22日至31日,我市将出现持续性中重度污染天气。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2月22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小牛线(不含)、榆古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地市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晋A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大中型通勤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3、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污泥运输、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以上车辆属中重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须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方可通行。

  (四)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市民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五)管制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暂停执行;如有其他严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按其他管制要求执行。

  四、法律责任

  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获取太原限号规定/货车限行政策、限行尾号/限行查询入口、山西多地限行通知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