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热力维修服务热线
导语 本市供热期为每年11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供热期作出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阳泉市热力维修服务热线:
什么情况造成的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不予退费?
根据《阳泉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办法》规定: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造成的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不予退费。
(一)热用户违反《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规定,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
(二)热用户未缴纳热费,供热单位采取暂缓供热、限热等措施的;
(三)热用户在采暖期内未向供热单位提出供热质量问题,且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室温检测的;
(四)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超出供热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8.3℃以下计算温度的;
(五)其他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温度不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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