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导语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一)药费
(二)门诊诊疗费
(三)住院费
(四)医疗服务设施费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门诊费用报销服务范围:
1.门诊慢性病费用和特药费用报销的异地安置人员;
2.异地门诊(急诊)死亡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3.异地急诊抢救转住院,急诊抢救费用未记入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住院费用报销(居民)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A31号-A3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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