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请学习减分的行为有哪些?

导语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

  7种行为,不能申请学习减分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太原驾驶证期满换证/超龄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考试预约等在线办理入口。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