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导语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根据不同年龄细分为:
1.参保人在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用缴费,自制度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参保人在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参保人在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例:1.李某出生于1950年12月,其户籍所在地自2011年7月1日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待遇;
2.张某出生于1958年5月,2011年7月1日制度实施时年满53周岁,则其自2011年至2018年8个年度需每年缴费,不可间断,到 2018年6月即可领取待遇张某也可以选择补缴7年至缴费满15 年。
待遇与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3元。
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国家的安排,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随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额同步调整,所需资金从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险】,可获取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办入口+缴费方式,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参保范围/登记,缴费证明打印,代缴及补助,待遇领取条件/标准及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