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诊所准入实行备案制
导语 太原市诊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将全面提升,在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形成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诊所,成为我市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5月20日,《太原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今后,太原市诊所准入实行备案制,只要准备齐全诊所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诊所备案机关当场为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准入程序——由10天拿证变为当场发证
诊所备案机关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备案材料也精简为《太原市诊所备案信息表(试行)》“一张表”。
诊所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今后,重点审核医师资质和能力,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执业5年中级以上医师可开诊所
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中医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