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内容的公告
导语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内容公告详见正文。
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内容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