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不用办理2020年度汇算

导语 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是否不用办理2020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小贴士: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支付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收入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您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向您支付扣减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扣缴义务人向您支付收入时所扣的个人所得税,需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税。

  如果您取得综合所得,那么向您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就是您的扣缴义务人。

  〔小贴士:如何知道扣缴义务人是否扣缴了我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所代扣的税款,依据税法规定,应当在次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报送涉税资料,并解缴代扣的税款。您可在每次领取收入时向支付单位了解扣缴税款情况,也可在年度终了后请扣缴单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缴税款等信息。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了解相关单位扣缴申报您收入及税款等相关信息。

  〔小贴士: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指什么?〕

  此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并不是您实际拿到手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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