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店区东山地区封山禁火通告

导语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封山禁火,范围包括小店区在东山地区(东过境以东),主要涉及到北营街办、黄陵街办的黑驼、道把、西家凹、五龙沟等村(居)范围内,不分林种、不分权属的林地(包括荒山、荒坡),退耕还林地,通道林带(重点是五龙城郊森林公园和树葬园)。

  关于在小店区东山地区实施封山禁火的通告

  目前,小店区已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全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决定,特发此令。

  一、封山禁火区域

  太原市小店区东山地区(东山过境高速以东),涉及北营街办黑驼、道把、西家凹和黄陵街办五龙沟辖区林区、山区范围内,不分林种、不分权属的所有林地(包括荒山、荒坡)、退耕还林地、通道林带(重点是五龙城郊森林公园和树葬园)。

  二、封山禁火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三、封山禁火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封山禁火区域内实施下列行为

  1.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5.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6.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7.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所有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实行封闭式管理

  1.除本村村民外,其他人员和车辆进入必须经当地街道办事处批准,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落实防火措施,服从防火值班人员管理,逐人逐车登记,不得携带火种。未经批准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2.驴友、踏青、挖野菜等非生产必要人员一律进行劝返,不得进山入林。

  3.封山禁火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对其经营生活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应当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应当立即向举报电话报告。

  五、处罚措施

  凡在禁火期内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用火以及其他违反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举报电话:0351-7176238、0351-7170427。

  特此通告。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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