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哪些情形不享受淘汰补贴规定

导语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小店区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业务。

  小店区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哪些情形不享受淘汰补贴规定?

  一、辖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并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的淘汰,不享受补贴;

  二、已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9〕38号)文件,领取报废补贴资金的车辆,不再补贴;

  三、自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进入小店区的,不享受补贴。

  小店区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业务。

  (地址:龙城大街75号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351-717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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