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如何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导语 运城市在2020年12月31日前要至少完成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8615辆任务,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如何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是指在我市公安交管部门2013年底以前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市、区)两级共同协调联动,市、各县(市、区)组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商务、行政审批、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具体流程为:符合报废条件的国三柴油货车,先送到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市交警支队注销车辆登记信息,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市或各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注销营运手续(危货在市级注销,普货在县级注销),取得《道路运输证》等有关手续注销证明;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审核车辆信息;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核查报废汽车回收手续;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确认车辆补助金额;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审核确认;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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