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理指南
导语 太原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太原本地宝为您解答!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条件: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补发换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到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东100米)。
补发换发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向县(市、区)认定机构提交材料,各认定机构须认真审核,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复印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报送至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东100米),逾期不予办理。
2.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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