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医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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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医院规定: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行选择在我市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按照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规定参加体检。
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并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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