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山西省申请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租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导语 2020山西省继续实行减免服务业微小企业租金!那么申请减免租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首次申请减免的纳税人,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核准后,在申报2020年下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当期享受相应困难减免。

  提交材料包括: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附件1);

  (二)减免税申请报告;

  (三)证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相关资料,包括:

  出租方减免租金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

  不动产租赁合同、

  减租补充合同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减免租金的其他材料;

  (四)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或土地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纳税人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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