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导语 太原市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适用于所有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包括: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示,社保卡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异地使用前要先开通,并在参保地定点医院或者药店至少使用过一次。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单位医保专管员、本人或被委托人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保卡出省检查。登记录入了备案信息的参保人员才能在本人备案的、已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8月23日,我省共与16个省市完成了402人次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结算费用 1042.21万元。其中,作为参保省,省内参保人员赴浙江、陕西、广东、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广西、河北共13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375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结算费用总额993.31万元。作为就医省,江苏、海南、河北、天津、河南、重庆共6省市27人次,在我省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结算费用总额48.9万元。

  目前,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数量不断增多,首批只有10家,目前已有172家,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顺利完成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铺路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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