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导语 太原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太原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2米;
(三)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五)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六)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一般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的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
(二)实行圈养、拴养;
(三)外出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2米;
(四)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二)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医疗教育场所;
(三)少年宫、青年宫等活动场所;
(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五)餐厅、酒店和商店等经营场所;
(六)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等公共场所;
(七)公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和动物园等公共场所;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前款规定之外的场所,管理者有权决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禁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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