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异地备案人员转往其他城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导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备案人员转往其他城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异地备案人员转往其他城市住院就医,须由备案地三甲综合或二甲专科以上医院开具转诊建议书,携带以下报销材料至县(市、区)或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报销:
(1)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晋城银行除外)
(3)备案城市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建议书(医院盖章)一份。
(4)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5)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查询到医院信息,则不需要提供此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获取太原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备案流程(线上+线下)、了解适用人群、报销比例、结算待遇、定点医院查询及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