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伤保险最新调整的赔偿标准及费用

导语 经省政府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

  山西工伤保险最新调整的赔偿标准及费用是多少?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2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2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2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2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2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2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7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17元。

  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低于3164元的补足到3164元。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月生活护理费低于3219元、2757元、1931元的,分别补足到3219元、2757元、1931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依据:https://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312/t20231213_94451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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