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太原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导语 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居民医保原则上按年缴费,每年9-12月份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参保手续,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

  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还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吗?

  不需要。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在参保地规定的缴费时间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推荐阅读

  太原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办理政策(每年更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获取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缴费入口及方式、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参保范围/登记,缴费查询、医保报销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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