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电电价如何执行?

导语 “煤改电”居民用户指的是由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确村确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不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享受“煤改电”政策。

  电价如何执行?

  根据晋发改商品发【2017】900号文,“煤改电”居民电采暖试行多种计价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独立的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电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分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用户,从谷段扣除实际用电量后(每月扣除上限2600千瓦时)剩余电量按照"先峰谷再阶梯"的原则执行。

   用电量计价方式。电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并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试行按用电量计价的电价政策,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按月抄表计量,单独计价,月用电量在2600千瓦时以内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平段电价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采暖期选择执行平段电价后,不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电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按0.4770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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