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稷山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象+材料+网点
导语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免费对二轮电动车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到上牌站点登记上户。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运政通〔2020〕9号)的规定,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免费对二轮电动车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到上牌站点登记上户,对逾期未上牌上路行驶的,稷山公安交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拦停,督促上牌后方可通行。为不影响您的出行,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觉到站点办理车牌登记。同时,提醒所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按规定佩戴头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上牌对象
本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包括:
(一)“新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办牌需带资料和物品
临时电动自行车号牌办牌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原件、电动自行车(带脚蹬子)、来历承诺书、头盔。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办牌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原件、电动自行车(带脚蹬子) 、合格证原件、发票(电子发票打印到A4纸上)、头盔。
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办牌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机联)、合格证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左后方45°三寸照片一张、头盔。
三、注意事项
临时电动自行车号牌、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需要到警邮便民服务网点和电动自行车销售部进行办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需要到运稷一级路均和车管所进行办理。
电话:0359—5525636
附:稷山县警邮便民服务网点:点击查看
附:稷山县电动自行车销售部便民服务网点: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