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结婚登记申请材料有哪些?(初婚+再婚+补办)

导语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长治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初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

  2.再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材料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3.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

  4.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

  补领结婚登记证需要携带:

  1、户口本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原始结婚档案复印件

  4、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治结婚】可获取长治结婚登记预约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